2. 新增一定範圍市價委託(實施日期為103年5月12日)
由於現行之市價委託為不限定價格之委託,其成交價格可能為漲跌幅範圍內之任何價格,若交易人下市價委託時遇商品流動性較為不足或市場買賣委託量瞬間失衡,其成交價格可能大幅偏離,亦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為降低交易人下原市價委託時發生上述情形之可能性,規劃於現行之市價委託及限價委託外,新增「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以提供交易人另一種下單時不需指定價格但又得將成交價格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之委託。有關一定範圍市價委託各項規劃內容,說明如下:
定義及轉換方式
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交易人於委託時不需指定價格,而由本公司交易系統接收該委託後,以當時委託簿中相同買賣方向之最佳限價委託價格(包括自期貨時間價差委託衍生之最佳一檔單式委託價格)為基準,買單(或賣單)以基準價加上(或減去)「一定點數」後,轉換成限價委託,再進行撮合。
本公司交易系統於接收此等委託並轉換為限價後,將立即回報轉換後之價格予期貨商;但於接收此等委託時,若委託簿中並無其他相同買賣方向之限價委託,則退回此委託,不予執行。
委託時間、委託條件及委託種類
委託時間限盤中交易時間內進行,盤前不接受。
委託條件僅限加註「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或「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OC)之委託條件,不接受整日有效(ROD)委託條件,故一定範圍市價委託進入本公司交易系統後,僅撮合一次,不論全部或部份成交,都將立即取消。
委託種類方面,期貨商品接受「單式一定範圍市價委託」及「時間價差(即跨月價差)一定範圍市價委託」;選擇權商品則僅接受「單式一定範圍市價委託」,至於組合式委託,因現行選擇權組合式市價及限價委託均限FOK及IOC之委託,交易系統並無選擇權商品組合式委託簿存在,而無其他相同買賣方向之限價委託可作為轉換價格之基準,故不接受選擇權組合式一定範圍市價委託。
預繳保證金計收方式及風險控管作業規劃
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下單時之預繳委託保證金計算方式及相關風險控管作業,同現行市價委託之處理方式。
一定範圍點數之計算方式
由於本公司各商品之漲跌幅制度多為百分比制,故一定範圍點數之計算方式亦採百分比制,僅公債期貨因漲跌幅為固定點數制,其一定範圍點數之計算方式亦採固定點數制。各商品一定範圍點數之計算方式詳下表:
類別 | 商品 | 一定範圍點數之計算方式 | ||
單式委託 | 期貨時間價差委託 | |||
指數期貨 | TX | 臺股期貨 | ± 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 0.5% | ± 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 0.25% |
MTX | 小型臺指期貨 | |||
T5F | 臺灣50期貨 | |||
XIF | 非金電期貨 | |||
TE | 電子期貨 | |||
TF | 金融期貨 | |||
GTF | 櫃買期貨 | |||
黃金期貨 | GDF | 美元黃金期貨 | ± 前一日期貨最近月契約結算價 0.5% | ± 前一日期貨最近月契約結算價 0.25% |
TGF | 新台幣黃金期貨 | |||
公債期貨 | GBF | 公債期貨 | ± 0.5點 | ± 0.25點 |
指數選擇權 | TXO | 臺指選擇權 | ± 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 0.2% | N.A. |
TEO | 電子選擇權 | |||
TFO | 金融選擇權 | |||
XIO | 非金電選擇權 | |||
GTO | 櫃買選擇權 | |||
黃金選擇權 | TGO | 黃金選擇權 | ± 前一日期貨最近月契約結算價 0.2% | |
個股類 | STF | 股票期貨 | ± 當日標的證券開盤參考價 1% | ± 當日標的證券開盤參考價 0.5% |
STO | 股票選擇權 | N.A. |
倘若該等委託之買單(或賣單)於加上(或減去)一定範圍之點數後,不符合最小跳動點,則買單無條件進位(或賣單無條件捨去)至符合最小跳動點之單位,以使該等委託單至少有加上(或減去)1個最小跳動點。另若該等委託於加上(或減去) 一定範圍之點數後,買單(或賣單)轉換後之價格超過漲停價(或跌停價),則改以漲停價(或跌停價)作為該買單(或賣單)之限定價格。